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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中午,和幾個同事一起去參加公司同仁首次舉辦的Zumba 運動舞示範。意外地遇到一個我認識很久,可是也很久沒有來往的人。她是我在這家公司上班頭幾天就認識的,因為上班地點不同,所以以前大致上都是靠電話聯係的。

草草和她打個招呼,倆人都沒有像以往那樣熱絡寒暄。中場休息時間,排在我正前面的她,好像並沒有和她的同事一起來,她也完全沒有表露要和我搭訕的樣子,於是我也就順理成章的在心裡決定要尊重她的意思。不過,她平常是一個很活潑熱情、話多,又不干寂寞的人,到了運動舞課結束的時候,她自顧自地走到門口,我本來想找個機會向她禮貌性地道個別,可是她一直遠遠地低著頭翻弄她的東西,所以我就放棄了,索性和同事一起先走了。

這件事大概困擾了我一下午,我不得不思前想後,看看自己是不是得罪了人家而不自知,這可萬萬不是我想做的事。其實,渾渾噩噩的我,早就感覺好像有些不對勁了,可是已經一把年紀的我們,就算和別人心存芥蒂,難道一定要像回到小學到高中時那樣不成熟,一堵氣就不和人來往了嗎?  是有點荒唐、可笑,我自從上高中以後,就已經決定不再幹這種事了,沒想到千哩迢迢來到異鄉,沉浸了這麼久的開放式西方文化,竟然擺脫不掉遇見這種幼稚舉動的可能。不錯,她和我是同文同種的炎黃子孫也,誰知道,也許她覺得我是一個真正不夠朋友的真小人吧。 

仔細想想,幾個月前,因為好久沒聽到她的聲息,所以打了個電話給她,問問她的近況,那時她就已經推說她很忙,講不到兩句就說要掛了,很遲鈍的我還一直以為我的問候電話打的不是時候呢。年初的時候還看到她在臉書上的更新消息,最近好像久已未見;趕快上臉書查查,不查還好,一查才發現原來她早就把我們的連結取消了~~已經不是朋友啦。

我告訴DH老鷹這件事的前前後後,我只能猜測、歸結到可能是因為她的一個頗為大膽的私人要求,(因為我自認對她的了解實在不夠,不想冒然自找麻煩)被我挽拒了,所以覺得很受傷,就決定不再和我往來了。老鷹說還好我拒絕了她的要求,否則照她這樣的肚量和風度,如果我答應了她的要求,我和她之間的關係可能比現在還更糟糕。 恐龍姐也說,如此一來不就真相大白,如果她的目的不能達到,就做不成朋友,那這種朋友也不值得交了。的確,反過來從她的立場來說,像我這樣不講義氣、不夠朋友的人,也不必再做朋友啦!都說別人是我們的鏡子!

【後記】其實不只用臉書來拒絕朋友,我還聽到有公司的 CTO 因為和一個屬下不和,屬下離職時,立刻特意把他們之間的 Linkedin 聯結也清除了。 可見現代人對他人的忍受度有多麼短淺,其實臉書和Linkedin的聯結多一個少一個,真得重要到一定要劃清界限嗎? 又也許是我的想法還是太天真了,每個人對事物的認知都不一樣,我自己毫不介意的小事,在別人可能認為是個重大事故呢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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